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落实“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完成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等委托的相关任务,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对外合作与信息服务部依托教育部全国职业教育对外合作项目统计平台,即日起开始举办2016全国职业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办学案例征集活动。并将遴选职业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办学典型案例,编辑成《全国职业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办学典型案例汇编(2016)》(以下简称《案例》),《案例》将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担任顾问和主编,由出版社正式出版。具体要求如下。
一、案例征集对象
全国各职业院校、境外驻华机构及跨国公司等。
二、案例征集内容
案例应突出职业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办学特色,且成效显著,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价值。具体内容包括:总结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学的途径和改革成果,完善中外合作机制,积极引进国(境)外高水平专家和优质教学资源;推动与中国企业和产品“走出去”相配套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注重培养符合中国企业海外生产经营需求的本土化人才;开发与国际先进标准对接的专业标准和课程体系;积极探索中外职业院校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开展职业培训的办学途径;境外驻华机构及跨国公司在华国际合作和项目成果的情况等。
三、案例征集要求
1.案例的撰写要突出特色和亮点,具体撰写时,可先介绍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办学的概况,字数控制在700字内。重点写案例的背景、指导思想、具体做法和措施,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学的途径,以及案例成果等。
2.提交案例时间:2015年12月—2016年5月31日。
3.提交案例方式:登录“全国职业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网”(www.cevep.cn)提交。
4.案例字数要求在4500~6000字,word文档。
5.案例书写要求:(1)案例名称;(2)执笔人及单位名称;(3)内容简介及关键词;(4)正文;(5)参考文献。
6.可附体现对外交流与合作办学成效的照片,jpg格式,宽度不小于500px,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照片名称为照片的文字说明。
7.案例格式详见全国职业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网(www.cevep.cn)。
8. 为方便工作交流,由全国职业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网发起“对外合作办学与交流”qq群,qq群号91062243。全国职业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网已发起微信群,大家可扫描通知下方二维码或搜索微信全国职业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服务微信(chinacevep)加为好友。
四、联系方式
案例撰写咨询:
李玲玉,电话:010-64920511,15201016913
岳维华,电话:13501198611
E_mail:chinacevep@chinazy.org
宣传彩页联系:
祝小伟,电话:15201017807
本通知可从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www.chinazy.org)和全国职业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网(www.cevep.cn)下载。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对外合作与信息服务部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