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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全国职业教育对外合作项目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出自:教育部发布时间:2016-02-16

教外司欧〔2016〕1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经商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并根据各职业院校和专家意见,全国职业教育对外合作项目统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www.cevep.cn)于2015年进行了升级改版。为做好2016年全国职业教育对外合作项目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升级改版内容说明


1.为提高平台安全等级,平台用户名修改为英文字母和数字组合形式。请各地及各学校尽快以原用户名、密码登录平台,修改用户名。


2.为进一步提高平台服务能力,平台新增“单位资讯推荐”和“单位供求信息推荐”功能,用户可通过平台将单位资讯和供求信息推荐到全国职业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网,经审核通过后发布。


3.平台进一步修订了对外合作项目数据填报指标,新增“服务企业走出去”“外方机构编码”和“案例征集”等功能。


二、填报说明


1.请各地按照《关于做好全国职业教育对外合作项目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外司欧〔2013〕1822号)要求,做好职业教育对外合作项目数据填报和管理工作。


2.平台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自2016年4月1日起开始,7月15日结束,填报2015年对外合作项目信息,同时补报2014年对外合作项目信息,逾期不再受理。


3.平台报表填写模板、有关指标说明和平台使用指南将在平台公布。


4.凡未确定地市级用户和县级用户的省(区、市),请各地平台负责人进一步确定本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平台负责人、管理员和各学校分管领导、负责人、管理员,并请于4月15日前为下属所有未注册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学校建立帐号,全部用户完善好基本信息。


三、工作要求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使用好、管理好平台作为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外事处、职成处等处室加强配合,共同推进此项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加强平台使用和管理工作队伍建设。请各省于3月10日前填写并报送省级用户信息表(附件1),于4月1日前报送各级用户信息汇总表(附件2),同时报送EXCEL电子表格。


2.为确保平台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升有关负责人员的业务水平,我司将委托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开展系统使用培训工作,各地要统筹安排、组织有关人员特别是有关院校负责人的培训(培训事项另行通知)。


四、其他


1.我司将通过教育部网站、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全国职业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网、中国职业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有关统计结果和信息。


2.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对外合作与信息服务部将通过平台另行发布案例征集通知,请各院校按程序提交典型案例。根据平台采集的基础数据和征集的典型案例,2016年下半年将发布职业教育对外合作年度报告。


3.各地要及时反馈平台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需改进的建议。建议、咨询以及报送材料请与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对外合作与信息服务部联系。


联系人:李玲玉    电话:010-64920511  15201016913

邮  编:100101    邮箱:chinacevep@chinazy.org

专门服务QQ群:184281324

微信服务号:chinacevep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联系人:于冬冰 

联系电话:66097643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 邮编:100816       

 

附件:1.省级用户信息表

      2.各级用户信息汇总表

      3.通知原件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四日

主办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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